魅色碳商城 碳金融 5月1日起生效!碳排放交易迎来新规 碳金融获得发展空间

5月1日起生效!碳排放交易迎来新规 碳金融获得发展空间

标题:5月1日起施行!碳排放权交易迎来新规,碳金融获发展空间

2月4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公告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4年5月1日起实施。业内人士认为,《条例》对碳排放权的法律属性有了更明确的界定不仅有利于扩大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也有利于绿色低碳领域金融服务的延伸。

开创法治新局面

碳排放交易是通过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和碳中和的重要政策工具。从2011年多地启动碳排放交易试点,到2021年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正式启动,我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涵盖温室气体排放的碳市场。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共纳入发电企业2257家,累计交易量约4.4亿吨,交易额约249亿元。碳排放交易的政策效应初步显现。

随着我国碳交易规模不断增大,碳交易市场仍面临诸多现实挑战。 “随着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的稳步推进,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的短板日益显现。此前,我国尚无碳排放交易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我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的运行管理依据的是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法规和文件,立法层次低、权威性不足,难以满足实际需要。规范交易活动,保障数据质量,惩治违法行为生态环境部此前介绍了《条例》出台的背景。中共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完善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制定《条例》。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我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发展的客观需要。

《条例》 明确国务院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碳排放交易及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规定负责碳排放交易及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碳排放交易及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为了提高监管效率,《条例》还规定,国务院生态环境部门建立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管理平台,加强对碳排放交易及相关活动的全过程监管,并与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部门。

《条例》明确省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部门应对重点排放单位报送的年度排放报告进行核查,确认其实际温室气体排放量,并提出更高的透明度和合规性,由第三方托管技术服务机构核查合规性中信期货能源转型与碳中和组分析师朱子跃认为,《条例》填补了碳排放交易的法律空白,既规定了监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又加强了市场监管。此外,《条例》提到,碳排放权交易应逐步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碳排放权交易可采取协议转让、单向竞价或其他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现货交易方式。在法律层面明确了碳排放权与其他现货商品的统一,使碳排放权得到更广泛的认可。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主任徐华清表示,《条例》的出台是我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的里程碑事件,为我国碳排放交易市场打开了法律新局面。碳排放交易,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完善碳排放市场交易制度”的重要举措,为运行和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市场的。

加强数据质量管理

真实准确的碳排放数据是碳排放交易市场良好运行的基础。 2021年全国统一碳排放交易市场建立后,整体运行较为稳定,但碳排放数据造假问题较为突出。

期货日报记者注意到,在防范和惩治碳排放数据造假方面,《条例》不仅强化了重点排放单位如实报告碳排放数据的义务、保存数据原始记录和管理台账的义务,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也进一步强化了技术服务机构的职责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同时,还加大了对在温室气体排放相关检验检测、年度排放报告编制、技术审查等方面弄虚作假的单位的处罚力度。

“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质量是保证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生命线,也是市场健康运行的基础和前提。”徐华清分析,《条例》要注意权责划分。根据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关键环节不同主体的角色定位,进一步理顺和明确了各级相关部门、重点排放单位、技术服务机构等多个主体的数据管理权责和要求,并明确相关实体之间的关系。工作协作机制。一方面,确定数据管理相关各方的职能分工,有利于树立和调动责任主体意识和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形成监管协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衔接、顺利推进,避免不必要的权责界限模糊,导致工作效率减弱、监管脱节,形成全面、全方位的监管合力。 ——建立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要素数据质量管理框架,建立数据质量管理长效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条例》的通过,相关碳金融业务或将获得更大的有序发展空间。

“碳金融是一种以减少碳排放或增加碳汇为目的的金融活动。其本质是对不具有商品属性、本来不受限制的温室气体排放权设定上限,使其成为稀缺资源。通过配额等方式,可以转化为标准化、可量化、可定价、可交易的商品。”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周洪春分析,碳排放交易是一种信用交易,信息披露是一种信用交易。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立法的推进将使市场监管更加清晰、透明,有利于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他认为,碳金融市场的发展将衍生出与传统金融市场类似的新金融产品,从而为资产管理机构提供新的投资机会。一旦通过法律完善和制度建设规范碳金融活动,对于充分发挥碳金融的“活水”作用、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这个过程需要在制度设计和创新上走在前列,精耕细作,久久见效,为绿色发展和转型升级提供强大动力和支撑。”周洪春强调。

本文来自期货日报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魅色碳商城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meisemall.com/article-02-1606.html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