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马光启赵建军
4月20日至21日,由中国节能协会、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共同主办的2023首届中国碳金融论坛在上海举行。碳金融的发展已成为当前的热点话题。
据世界银行统计,截至2023年1月,全球已有30多个碳交易市场在运营。经验证明,碳金融不仅可以为碳市场创造效率,还可以为交易者创造风险缓冲。通过碳资产的有效管理和活化,不仅可以吸引更多长期投资者参与,也有助于碳市场的发展。为持续健康发展创造坚强支撑。
碳金融实践成果初步显现
2021年起,国内碳交易市场建设将开始加速。
当年1月,《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点)》公布实施,并建立了登记机构和交易方式体系; 7月16日,国内碳金融市场开始上线; 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双碳”工作指导的若干意见; 10 3月,国务院办公厅发文《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实施方案》。
此前,为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2012年和2020年底先后出台《温室废气自动减碳贸易管理暂行办法》和《碳排放权贸易监管办法》,建立我国碳配额制度交易市场体系和经认证的自动碳减排量(CCER) ) ) 交易市场系统。到2022年5月,自然资源部发布《碳排放权登记管理规则》、《碳排放权交易监管规范》和《碳排放权结算管理规则》。这些规定为碳排放权登记、交易流程和支付行为提供了关键性和基础性的指导。
目前,国内碳金融的实践成果已初步显现。
碳交易市场试点范围不断扩大,碳交易市场发展日益完善。 2013年以来,8个省碳田试点区已投入运行,覆盖发电、钢铁、混凝土、石化等我国传统产业,重点污染企业3000家。截至2021年6月,试点企业配额完成量达4.8亿吨,贸易额达114亿元,日均变化率达5%。全国碳市场开放以来,交易市场运行稳定,单日交易量创历史新高,价格波动温和,一半以上重点污染企业参与市场交易,取得了良好效果。
碳金融衍生品创新是上海碳市场发展的重要动力。以上海为例,上海积极尝试建立碳排放权现货融资衍生品,包括:2014年成立海通宝碳基金,为CCER提供融资; 2014年建立国内外首个碳保险产品;并于2015年启动碳借贷交易业务; 2016年首批国内外碳配额的出售和回购; 2017年1月,上海区域碳市场推出碳排放权现货融资衍生品,为碳金融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拓展了碳金融市场的发展空间。
建立以金融机构为主导的多元化市场。金融机构开展碳交易的过程激活了碳交易市场经济,为碳交易市场经济参与者提供中间金融服务,创新了碳金融产品的工程设计和技术。从以排放控制企业为主体转向多元化的参与主体,包括政府、中小企业、互联网金融机构、非排放控制私营企业、社会中介团体和个人等,从而促进健康发展碳金融市场。
碳市场金融发展面临的障碍
但碳金融毕竟是一个新兴业务。目前,金融机构的参与度仍然较低,碳金融交易活动因此受到限制。从国内碳交易市场的运行情况来看,发展障碍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碳金融衍生产品和服务创新不够。目前,地方碳交易市场的重要交易类型包括碳配额和CCER(自动认证减排量)。其中,碳配额仅限于区域内交易,试点地区碳交易市场呈现碎片化局面。研究发现,价格和风险控制功能尚未充分发挥,金融制度化程度较低,大部分碳金融衍生品尚未实现规模化、快速发展,规范的交易体系尚未建立。
区域碳市场交易主体不足。目前,交易主体包括排放控制公司、融资金融机构和个人。其中,以碳资产管理为核心业务领域的公司占绝大多数,而券商、基金公司等几乎没有参与。由于缺乏主流融资金融机构的参与,交易主体数量远远不够,市场经济活跃度不高,流动性不足。
碳交易市场的功能尚未有效发挥。为了实现碳配额资源的合理配置,必须建立合理的碳价格体系。碳价过高或过低都会影响资源配置。碳价过低,会削弱减排动力;碳价过高,会阻碍高碳企业实现低碳转型。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完善碳市场运行,实现碳价格的合理性和稳定性。总体而言,目前国内碳交易市场的效率、交易量和定价均远远落后于欧洲,碳交易市场的金融化水平也较低。
如何摆脱困境
针对当前碳交易市场金融发展面临的障碍,提出以下建议:
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和配套设施。首先,我国碳金融市场处于早期阶段,相关法律法规仍需不断完善。相对完善的法律体系可以为我国碳金融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其次,金融监管部门对碳金融日常发展进行监管,不断更新服务理念,积极借鉴国外先进成熟经验,更加详细地研究我国碳金融发展情况,制定相关碳银行服务。
积极建设碳金融交易专门机构。商业银行可以单独设立专门从事碳金融的部门或机构,明确职责。加大碳金融宣传力度,建立专门机构提供服务,消除碳金融发展的制度创新障碍。同时,针对碳交易体系不完善、市场不规范、主体专业化程度不够等问题,有关部门应加快研究碳金融风险防范机制,积极把握政策,确定未来发展方向,确保未来碳金融的长期发展。
我们将立足国情,探索更加有效的道路。一是提高认证机构素质,不断提升业务能力,降低认证服务成本。其次,建立专门的认证机构监管部门,发布一系列认证标准。加强与国际组织的合作,我国认证机构必须不断提高专业水平,争取定价权。增强全球碳金融交易话语权,努力实现以人民币为主导的碳交易结算货币。
积极创新,培养人才,加快碳金融产品创新。制定相应的标准化交易合同,更好地开展相关碳金融交易活动并应对相应风险。教育部门应在高校设立碳金融相关本科专业,促进不同院校之间跨学科、跨界融合,弥补“双碳”背景下跨学科碳金融人才缺口。
总之,碳交易的发展需要碳金融的支持,碳金融与低碳经济的发展相辅相成。两者结合可以有效促进低碳产业结构的改善和升级。碳金融的发展也将为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
(作者马光启为陕西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赵建军为陕西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生)
(本文发表于《中国经济周刊》 2023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