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建材、石化等传统产业不仅是高能耗、高碳排放的产业,也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大部分是基础产业,对下游产业链的发展至关重要。其高能耗属性主要是由产品性质和工艺特点决定的,这样的行业不能局限于一种,而必须精准施策、分步推进,有序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能耗。 ——高质量发展。同时,要设置合理的过渡期,保持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近日,五部门联合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实施节能减碳技术改造的具体领域和改造要求,体现了国家层面对绿色发展的高度重视。传统产业低碳改造发展。《通知》 在实施《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需要改造的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改造目标、改造时限、配套扶持政策等。进一步明确,引导相关行业企业实施技术升级改造,提高能效水平,为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总体而言,《意见》和《通知》从促进高耗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角度,通过合理设置约束能源,引导高耗能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提高能源效率,减少碳排放。效率指标。措施得当、指标合理,兼顾节能减排和经济稳定运行,坚持系统理念和整体思维,主要体现以下鲜明特点:
一是科学的。《意见》和《通知》均提出,应根据行业实际情况、发展预期、生产设备整体能效水平以及实现碳达峰等因素,科学界定能效按计划完成目标任务,保持稳定生产供应,有利于企业经营落实。基线水平。基准水平和基准水平均与现行能源消费限额标准挂钩,保证工作的协调性。对于现有项目改造,合理设置政策实施过渡期、分批组织实施,将有效避免行业生产供给出现波动,也是避免“一刀切”的具体体现管理和“运动式”减碳。
第二是准确性。《通知》提到的具体领域涉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科学划定25个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标杆水平,划分得相对细化,重点关注高碳排放的一些重点领域。 ——高耗能行业。不是简单地将炼铁、乙烯、传统煤化工、玻璃、陶瓷等高耗能行业所有子行业纳入改造范围,而是在流程层面实施精准政策。
三是攻击性。《通知》 建议拟建和在建项目按照基准标准建设实施。对现有项目,要在转型升级到标杆水平以上的基础上,力争达到标杆水平。《通知》 设定的指标值有些前瞻性,但并不算太激进。这些指标都经过行业专家多轮反复讨论和充分论证。大多数企业可以通过努力实现,并具有较强的引领作用。文件还指出,相关指标值将根据行业发展、技术进步等情况进行补充、完善和动态调整,体现与时俱进的工作要求。
四是政策。两个文件提出了多项配套支持和保障政策,包括金融服务、税收优惠、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等激励政策,以及分级电价、节能监管、节能减排等约束性措施。环境保护执法,并提出要整合运用这些政策工具,实施综合政策,体现了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理念。
综上所述,《意见》和《通知》的出台,充分发挥能效标准的约束和引领作用,既能促进传统产业高质量发展,又能有效减少碳排放,遏制“两高”工程盲目发展的重要举措,也体现了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希望地方政府和相关行业企业准确领会两个文件精神,扎实落实相关工作。 (国家节能中心石希杰)